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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朋友没找到 3万元介绍费却打了水漂
郑州广播在线  2010-02-09 浏览次数:302

  

郑州台记者孙大康报道:

  中牟县农民蔡强(化名)跟随两名介绍人到云南相亲,谁知不仅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还惹出一连串的麻烦,为了要回介绍费,蔡强将两名介绍人告上法庭,中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令两名介绍人返还蔡强1万4千元,俩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。今天(9号)上午,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  2007年10月份,蔡强得知同乡的蔡喜(化名)夫妇认识很多云南的朋友,便与两人相约一起来到云南相亲。为了能尽快找到满意的对象,蔡强交给夫妇2万7千元介绍费和3千元路费让两人帮忙去联系。没过几天,蔡强就在一家宾馆内陆续与联系好的几名姑娘见面,由于蔡强和对方语言不通、习惯不同等原因,均没有成功。同年11月份,蔡强在相亲过程中与一位名叫“阿莉”的姑娘情投意合,经过短时间接触,蔡强决定带“阿莉”回中牟老家。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在回家的路上,“阿莉”突然与蔡强发生口角争执,结果相亲再次失败,连以前送的礼金也打了“水漂”。越想越气的蔡强将介绍人蔡喜夫妇告上法院,他认为,蔡喜夫妇作为介绍人,在没有核实对方具体情况下随意牵线,没有尽到介绍人的责任,有诈骗嫌疑。他要求,蔡喜夫妇返还剩余的介绍费共计1万7千元。

  中牟县法院一审以不当得利,判令蔡喜夫妇返还蔡强1万4千元。蔡喜夫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,他们认为,自己只是从中帮忙介绍,没有非法获利的意图,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。今天,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控辩双方就相亲过程中,蔡喜夫妇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得利行为进行了激烈辩论。

  目前,法庭审理已经结束,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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